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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四条指出,教师要“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教师应该细心分析学生的心理特点,在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尤其要注意加强语言修养。教师对学生说话要尽量多鼓励和表扬,使更多的学生在肯定与鼓励中振奋精神,取得更大进步。即使是对犯了错误的学生进行批评,也要选择适当的场合时机,尤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可以严肃批评,但不能讽刺挖苦。
作者 陈旭阳
出处 《群文天地》 2008年第12期131-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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