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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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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化生产要素对法治建设的影响是普遍性的。为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纷纷制定电子商务法。我国从1999年《合同法》承认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到2004年出台第一部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文件《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立法取得重大的突破,再加上司法解释和某些地方性立法,电子商务法治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但是,总体仍相对缓慢。加强电子商务法治建设应当注意将制度创新与制度借鉴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与安全并重的原则。
作者 郭学文
机构地区 鲁东大学
出处 《全国商情》 2008年第12期106-107,1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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