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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土地储备实行“身份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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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土地整理储备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产,融通城市建设资金,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实行“身份证”制。《土地储备证》记载土地整理实施单位、计划文号、坐落位置、面积等内容,并附地块图,加盖“天津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专用章”。《土地储备证》有效期限为两年,根据土地整理储备的需要,土地整理实施单位可以申请延期。取得《土地储备证》的土地整理实施单位,按照《土地储备证》确定的范围,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09年第2期55-55,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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