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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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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财产进行课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税法规定的应税财产就其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一类税收的总称。财产税不是单一的税种名称,它是一个税收体系,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财产税是与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并立的三大税收体系之一,在组织各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均衡社会财富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 席连杰
机构地区 河南焦作大学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9年第1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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