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的就业公共政策对性别公正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性别公正的缺失使得男女性别差异固化为一种社会结构,从而带来男女在就业机会、工资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不平等。为更好地实现女性就业公平,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政府的就业公共政策必须以性别需求为制定导向、以专项立法为执行保障、以性别分析为评估依据,切实在破除固化的社会结构方面发挥作用。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
2009年第2期131-133,共3页
Journal of Entrepreneurship in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