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下调化肥特别出口关税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出口关税的通知,公布了部分化工产品和化肥的出口关税调整方案。新方案提出,自2008年12月1日起,化肥及化肥原料出口原征收的100%和150%特别出口关税均下调至75%(旺季)。同时,调整尿素、重过磷酸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08年第23期14-14,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