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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BPA、ECH进口关税下调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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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关总署第2008年第98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根据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等东盟十国的BPA(税则号:29072300)与ECH(税则号:29103000)进口关税下调为零。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09年第2期22-22,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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