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企业原罪是部分民营企业或企业家曾经的违法或不道德行为。民营企业原罪的产生,有着中国特殊的历史与制度背景。面对这一棘手问题,政府应该进行分类指导与个案处理,在分类指导中,主要抓住法律与时间两个维度,对于应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原罪,在法律与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考虑净财富的创造与交易费用这两个变量。政府对原罪的惩处要有一个合理的边界。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217-222,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BZZ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