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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行长受贿后遭吸毒者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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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兼党组副书记朱永生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数位房地产商贷款事项提供帮助,收受对方贿赂共32.6万元。朱永生还曾收受王某、蒋某等人款物共计74.98万元。而朱永生受贿的部分赃款,竟遭到一名吸毒人员的敲诈勒索。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9年第2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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