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外国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该协议及其附属协定专门就贸易救济制度做出了详细规定。本文对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救济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从中找出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救济制度的不足,并为我国日后与他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提供了建议。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7-50,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史晓丽主持的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法律研究"项目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