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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婚姻问题招待所”史实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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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贯彻婚姻法运动中设立的“北京市婚姻问题招待所”存在时间不长、受益人数有限,其他省市也未见类似机构,但是,政府专门设立为争取婚姻自由者提供食宿的招待所,却体现出新中国为倡导婚姻自由、妇女解放而进行的努力。
作者 李秉奎
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09-109,共1页 Contemporary China History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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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 1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关于婚姻问题招待所的任务及招待范围之规定(1953年4月9日)》.北京市档案馆藏,196—2—482.
  • 2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婚姻问题招待所工作情况报告(1953年9月17日)》,北京市档案馆藏,196—2—475.
  • 3《北京市一九五三年冬季烤火费总预算表(1953年10月27日)》.北京市档案馆藏,196—2—482.
  • 4梁惠锦.《婚姻自由权的争取及其问题(1920-1930)》.吕芳上主编.《无声之声(Ⅰ):近代中国的妇女与国家》,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版,第112-113页.

共引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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