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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广播剧在我国著作权法律中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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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广播剧与著作权法规定的9类作品的比对,揭示出广播剧在我国著作权法律中"缺位"的不争事实。并进而从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和范围等不同维度,分析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差异及"缺位"给广播剧创作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后根据我国的立法和修改法律的途径和形式,提出了弥补广播剧"缺位"的法学建议。
作者 石月平
出处 《中国广播》 2009年第2期38-41,共4页 China Broadca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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