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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免征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营业税 继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传出将免征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舞营业税的消息后,财政部近日正式发文宣布了这一措施。财政部表示,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量税。
出处 《旅游时代》 2009年第2期103-10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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