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人类学法律研究的思想脉络可按古典、现代和当代三个时期的演进来理解,古典人类学将原始社会的法律视为氏族组织的当然属性之一,现代人类学更关注法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而当代人类学倾向于用历史、权力和象征等多维视角来理解法律。笔者还就三者间的联系及社会背景进行了必要和初步的分析。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46-52,共7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