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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蔬菜基地产品将禁止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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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国际上对农产品出口的贸易技术壁垒日益加强,为积极应对国际市场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出口蔬菜以及用于加工出口的食用菌原料,必须是来自于出口地检验检疫部门批准的备案基地,否则其产品将严禁出口。这项新政策将对外向型农业产生巨大影响,相关企业要积极做好出口基地的备案工作,确保农产品正常出口。
出处 《蔬菜》 2009年第1期42-42,共1页 Vegetab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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