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指内国的反垄断法适用于内国主权管辖范围之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规制对象。在我国反垄断法域外制度体系的构建中,应当遵循效果原则、以合理管辖原则为指导、优先适用行为归属原则和部分行为原则。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面临多种障碍,为突破这些障碍,我国应当完善立法上的缺陷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另外在充分尊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签订双边、多边协定,协调各国反垄断执法。
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23-25,共3页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