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助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并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无论是积极的协助行政行为还是消极的协助行政行为,都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但由于本身并非行政行为,因此须遵循与行政行为不同的行为规则。对此种行为,法律应进行有效的规范,特别是对公民因协助行政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应予以及时、公正的补偿。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64-67,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