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认定职务侵占罪的关键问题,其既不同于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同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而主要指"利用从事集体公务的便利"、"利用从事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管理事务的便利"及"利用从事劳务的便利"。具体包含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62-63,共2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