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政策性金融的特殊功能,适度有限的市场化运作是政策性金融的重要原则而不是员高原则,也不等于政策性银行质的市场化或转型为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运作必须合法合规,遵守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管者应建立政策性银行改革噪声过滤机制,采取立法等行为控制策略。政策性金融改革发展不能迷失自我、偏离科学政策性金融的正确轨道。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2009年第2期85-89,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07AJY014)"科学发展观视角下中国金融体制结构性失衡调整的重点对策研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完善与体系构建"(2008044095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