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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的三项费用处理与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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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会计准则规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会计处理,与新所得税法条例对三项费用的纳税处理差异较大,年末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逐项分析差异,作出正确的纳税调整。由于差异的存在造成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税所得偏离较大.突出表现在纳税调整项目增多。
出处 《税收征纳》 2009年第1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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