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核算,在预算单位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和会计责任主体性质等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原单位银行帐号,由国库统一核算预算单位的资金,从而实现对预算单位的具体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业务。能够充分发挥资金调度功能和国库资本运作功能,有利于财政性资金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作,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有利于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过程的有效监管,使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实现了从源头上制止腐败,解决了财政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规范了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行为。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年第6期83-83,共1页
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