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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病理性醉酒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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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笼统地规定了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的醉酒在学理上被认为是指生理性醉酒,而对病理性醉酒的刑事责任并未明确规定,通过比较分析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对病理性醉酒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认为不区分生理性与病理性醉酒的不同而予以一概定论,显然不合法理。
作者 程歆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年第8期188-188,104,共2页 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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