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当前农村建设的首要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民建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农民盲目求"高"求"大"而忽略了与整体环境的协调,造成了大量毫无地方特色的乡土建筑的产生以及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对村落精神是严重的破坏。我们呼吁的村落精神的回归,是建立在现代场所精神基础上的,综合运用现代城市设计的相关理论,将村落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环境友好、邻理和谐的新农村,从而再现村落精神,形成良好文明的村落风尚。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09年第2期86-88,共3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