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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浅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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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笔者认为,对各期投资收益的计算,分期付息情况下上述会计处理正确;但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下,上述会计处理存在问题。
作者 荣树新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6-67,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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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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