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判笔断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宋代大文豪苏东坡在杭州通判任内,曾受理了一桩民事纠纷案。原告指控对方欠了他两万绫绢钱逾期不还。苏轼将被告传来一问,才知道欠债人是做扇子的,因父亲病故。加上连续阴雨后天气转凉,扇子卖不出去,并非故意拖欠债款。东坡先生思索片刻,让欠债人从家里拿来二十把白绢团扇,取过案头签署公文用的判笔在扇面上挥毫作画.
出处 《获奖作文选萃.小学版》 2009年第1期33-3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