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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禁入央企”不如追究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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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颁布《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首次以文件形式对中央企业及其独资或控股子企业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进行规范。从10月1日办法施行起,央企发生特别重大资产损失的,其相关责任人除了处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外,还可能终身不得被企业聘用或担任企业负责人。
出处
《法人》
2008年第10期14-14,共1页
Faren Magazine
关键词
渎职犯罪
终身
企业资产损失
责任追究工作
中央企业
相关责任人
企业负责人
文件形式
分类号
D924.393 [政治法律—刑法学]
F743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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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冰.
央氽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公布[J]
.财经,2008(19):139-139.
2
孙汝祥.
央企资产损失问责建制[J]
.上海国资,2008(11):25-25.
3
张遇哲.
终身禁入恰如牛栏关猫[J]
.经营管理者,2008(10):77-77.
4
赵志疆.
内部问责与法律监督应该并重[J]
.产权导刊,2008(11):74-75.
5
张遇哲.
“终身禁入”不如追究渎职罪[J]
.中国新闻周刊,2008(35):6-6.
6
中央企业[J]
.商业会计(上半月),2008(20):4-4.
7
法规[J]
.刊授党校,2008,0(10):5-6.
8
50种央企资产损失将被严究[J]
.通信企业管理,2008(10):8-8.
9
徐亚岚.
李荣融:由资流失的责任不可逃避[J]
.互联网周刊,2005(39):6-6.
10
晓舟.
责任追究的难点及思考[J]
.中国监察,2000(8):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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