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提出了判定文献字形讹误的四项原则,即:(1)正字须与形误字形体相近且能贯通文意。(2)不常见字易误作字形近似的常见字。(3)在两个异文都能讲通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异文常见而另一个异文罕见,那么根据讹误规律,一般可以把常见形式断为形误。(4)原字若能贯通,一般不能再言形误。文中订正了前修时贤对一些文献用字的误判,如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彼观其意"之"彼"、《世说新语.品藻》"元皇时与桓宣武同侠"之"侠"、《归去来兮辞》"登东皋以舒啸"之"登"等。
出处
《中国典籍与文化》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12-116,共5页
Chinese Classics &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