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着手建立党政公文制度。由此至1956年,先后颁发了三个相关文件,从内容性质、机密程度、缓急程度等角度对党政公文进行了文种划分,对党政公文的体例、文字规范及装订、用纸等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党政公文的收发、处理与传递等等规定了固定程序。共和国党政公文制度的建立和逐步规范,保证了政令的通畅和各机关职能的履行,促进了政府行政法治化;但是同时也存在公文数量多、质量低、"旅程"长以及办理制度废弛等问题,这些问题助长了机关干部的文牍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作风,其教训值得记取。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0-45,共6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