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我国一向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起诉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可塑性,通过法律与社会的综合力量,来达到矫治目的的一种理性选择。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非刑罚化处理是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不起诉制度在执行中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没有专门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程序,因而在执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拟就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和探析。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08-110,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