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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错盖一公章 换来徒刑三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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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8月,吉林省农安县王某找到当时的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马某,称自己在华家镇修路,当地村委会卖给他一些树,他已经取得省林业厅的同意,想拿张采伐申请,求马某帮忙盖林业局的章。
作者 王春晖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3期36-36,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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