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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官司的诉讼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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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一起诉讼标的为14万元的合作经营纠纷案件,福建商人蒋德荣付出了8年的时间和20多万元的诉讼成本,而人民法院也为此案下达了7份判决书和3份裁定书,人民检察院还提起了两次抗诉。尽管蒋德荣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可这场诉讼成本远远高于诉讼标的的官司打得值吗?
作者 刘德禄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4期47-49,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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