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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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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出处 《中国医疗设备》 2009年第1期144-144,共1页 China Medical De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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