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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公司对高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促进作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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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缺少技术转移的方法与手段,影响了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履行。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根植高校,既懂得高校又具备市场的准入机制,它能把学校的科技成果(无形资产)变成经营资本,在市场中物化成价格。因此,它在以实现科技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在对社会经济建设的实际推动中完成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研究结果认为,当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真正将科技成果作为公司的唯一资本来源,而且自身也把科技成果的转移作为工作的唯一时,存在于高校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才可以说实现了它真正的价值。
出处 《中国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91-93,共3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Z].教技发[2005]2号文件.
  • 2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EB/OL].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1994&infoid=26347.
  • 3周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走出中国特色的高校科技产业化新路:2005年7月23日在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教育部通报,2005,(25).
  • 4国务院2003年5月27日发第378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EB/OL].新华网网站: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3-06/04/content_903749.htm.

同被引文献16

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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