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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绩效工资“阳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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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作者 几希
出处 《中国教师》 2009年第3期63-63,共1页 Teacher’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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