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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20人以上需提前30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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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日前就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出处 《纺织商业周刊》 2009年第5期8-8,共1页 Textil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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