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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对耕地保护的三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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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是当代各国通行的做法。由于土地生产潜力和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建设用地的难逆转性和土地利用的外部性,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即使在土地私有化程度很高的西方国家,都建立有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包括对耕地及其他自然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对土地用途转换进行严格控制。
作者 董祚继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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