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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阶段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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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证明的双重性和刑事诉讼双重证明标准 证明有一般证明与程序证明之分,诉讼意义上的证明是依法定程序使用证据来表明或断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它同时具有程序性和真实性的要求。可以说.诉讼证明是最典型的程序证明,因为它直接追求的是一种裁判真实,这种真实在本质上是程序真实,并不等同于客观事实。当然,诉讼证明活动也强调要极力追求程序真实与客观真实的一致。
作者 薛萍 耿艳苹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61-62,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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