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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售假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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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位农民见利忘义,明知是不合格的化肥而冒充合格化肥予以销售,使18户农民遭受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2008年12月23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处被告人林青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出处 《乡镇论坛》 2009年第4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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