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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成员之间有同等参会和管理村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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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余庆县龙溪镇某村村民宋某来信称:我两届都被村内直接选举为村委会委员,可是我镇的领导、村支书、村主任等不通知我开会、上班,不让我参与管理村里的一切事务,说是“委员只享受误工补贴”,是村级编制,没有开会权、参与权、知情权等权利,可以在家干农活或外出打工,年底给500元补贴费。请问,村民委员会委员有没有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权利?
出处 《乡镇论坛》 2009年第1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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