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自由裁量权是警察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察权力获得实效的制度机制,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具有多重的可能意义。警察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意义主要表现在:它是在法的一般正义获得实现的同时,追求法的个别正义的最佳途径;它是实现法的公平与效率二者并重的最佳模式;它有助于法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有效结合,是融洽法与社会生活关系的润滑剂;它有利于警察主体性品格的全面提升。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94-99,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公安部项目"警察自由裁量权研究"课题之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06LLTJGADX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