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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保险公司定损范围修理费用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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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修理车辆过程中若发现修理项目和费用超出了保险公司的定损范围,应当与事故相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追加定损,或者选择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不宜迳行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应自行承担不必要的修理费用。
作者 徐侃 耿莉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83-86,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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