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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碰自赔”汽车保险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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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2月1日.《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实施,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车损2000元以内的小刮小擦,车主可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快速理赔.不必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先行垫付。
出处 《世界汽车》 2009年第3期144-144,共1页 World 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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