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建设应以法制观念的现代化、立法的现代化和司法的现代化为其主要目标和具体内容。当前影响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主要阻力在于:整个社会现代化程度仍然较低;经济发展阶段及其水平相对低下;传统法律文化中某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本土现代化资源比较匮乏。中国实现法制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应该是:坚持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实现我国法制的创造性转化;科学借鉴西方法律文化和制度的有益成分;积极转变法制观念;要依靠政府和执政党的积极推进。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35-40,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