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刑事法院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所规定的最严重国际犯罪行为都有管辖权的常设司法机构。它与主权国家的合作问题直接影响到其管辖权的实现和审判的正常进行,甚至对整个国际法和国际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这里提及的合作问题是任何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必须直面和解决的。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常设性、普遍性、强制性的司法机构与主权国家的合作问题尤其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也面临着一些国家不合作的问题,缔约国和非缔约国的处境需要分别分析研究。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63-68,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