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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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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正式发布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首批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同时将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启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办法》规定,暂不允许再制造企业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购买总成进行再制造;
出处 《表面工程资讯》 2009年第1期18-18,共1页 Information of Surface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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