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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语文教学中的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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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的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语文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的确,语文课本所选范文涉及古今中外,体裁广泛,小说、诗歌、散文、戏剧……这些文萃精华如颗颗珍珠,闪耀着美的光华,包含着美的因素。其优美的语言、精彩的文辞,或庄或谐的风格,或悲或喜的情感,无不作为一种精神的享受,震撼人的心灵,影响人的整个精神世界,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引导学生去认识、感受美。
作者 杨晓翠
出处 《当代教育研究》 2009年第2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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