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国传统最根本的诉讼观念,无讼思想支配了中国传统的诉讼历史并影响了中国整个传统法制的走向。无讼观念的内涵是解决社会纠纷时尽量避免诉讼。但社会生活中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古代社会通过道德教化、乡里调解、官方息讼等手段来解决纠纷。无讼法律思想虽然具有许多消极因素,但在现代法治建设的今天,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利用其中的积极因素来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75-78,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传统司法文化近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2006BFK011)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