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贵州省在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规定了水能资源使用权实行有偿出让,并规定具体出让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2007年2月,贵州省出台了省政府规章《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本文就贵州省贯彻落实《办法》的一些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处理方法及建议作简要介绍。
出处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09年第1期30-33,共4页
China Water Power & Electr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