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0月11日,在哈尔滨市糖果酒吧前发生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受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警察。围绕案件,舆论从最初的同情死者、痛斥警察,突然转向支持警察、声讨死者,抨击死者所谓的高官家族背景。有些人罔顾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以“法官”自居,将受害者之死判定为“自作自受”,将警察的行为判定为“除暴安良”。
出处
《新闻知识》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23-25,共3页
News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一般规划项目<舆情调控体系与和谐社会构建研究>
批准号06JA86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