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目的机构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性主体,整个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都是围绕着特殊目的机构这个中心来展开的。特殊目的机构作为证券化的中介和核心机构,在证券化过程中好比一道坚实的"防火墙",将投资者和其他风险有效的隔离开来,它充分体现了资产证券化运作中的"风险隔离"原理。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当特殊目的机构的独立性不充分时或者在资产转移的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的现象时,创始机构的债权人可能会否认特殊目的机构的独立法人人格或者否认这种资产转移的合法性,突破特殊目的机构和创始机构的风险隔离设计,将证券化的资产纳入创始机构的资产范围,影响特殊目的机构的独立性。
出处
《甘肃理论学刊》
2009年第1期146-148,共3页
Gansu Theory Research